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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录户口:迁出未入、回迁人员须知

2019年03月05日 15:13  点击:[]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原件派出所留存。

3.外市公安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

4.入学未落户的学校出具证明信。

5.由派出所受理打印补录人员信息审批表两份,派出所所长签字,盖户籍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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