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书面申请。(未满18周岁由监护人申请)
2.申请人单位、学校或养老医疗、劳动或人事部门等出具的本人实际年龄的原始证件及证明材料。
3.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由派出所受理打印变更出生日期审批表三份,派出所所长签字,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并加盖派出所行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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