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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销的认识

2013年04月28日 16:42  点击:[]

传消是1989年从美国引进的现代化商品经济经营方式。受倍增学,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启发,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形成了传销营销方式。传消方式来到中国就出问题了。最开始是安利公司产品,后到完美公司产品,还有很多的企业,都是用传消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益。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2005111国务院实施《禁止传销条例》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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