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第二批机动车辆违规信息发往各单位(一网通办发至各单位联络员),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各单位联络员在接到本通报后,将此事项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2、违规处理中有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的,联络员需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说明,并提醒落实。
3、按照《燕山大学机动车辆通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梳理出的校园内超速、逆行等机动车辆计入车辆年度违规次数,其中严重超速的(≥60km/h),校内车辆在累计违规次数基础上取消通行授权15日(4月23日至5月7日),校外车辆取消2025年度通行授权(4月23日起)。
4、请各单位于4月22日前将表格内车辆及其处理措施逐一通知到相关人员,切勿遗漏。
安全工作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