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目前,外来施工车辆及务工人员进出校园较多,为加强校园施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1、落实责任
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进场前须与学校施工主管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
2、备案制
施工单位须将在甲方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明》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单(负责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保卫处存档备案,在施工人员变化时要及时将变更信息补报。
二、加强施工车辆管理
外来施工车辆进入校园由甲方为其申办《机动车临时通行证》(临时出入门禁授权),按规定在指定校门进出,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服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管理。
大型工程车辆进出校园应在限定的门卫进出,不得在燕宏桥上横跨东西校区行驶。
三、加强务工人员的管理
学校施工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要对进场施工的所有务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他们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定,并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施工人员要及时查处。所有施工人员须在限定的施工现场活动,非公不得进入校园内的其他场所。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办公楼和学生公寓。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对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和用火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和使用。按照防火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标志上岗。逢有易发安全事故的大型施工活动时,施工主管单位须提前向保卫处报备,施工时现场要设立专人专岗跟踪值守检查。
望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校内施工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秩序。
附件:因公机动车临时出入证(门禁授权)申请单
保 卫 处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