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现重申《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八条规定》,希望各单位领导干部、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从根本上解决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服务环境不优等问题,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希望各单位按照要求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办公行为。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本部门工作纪律方面不出问题。
机关党委将会同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各单位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除及时进行纠正并通报外,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机关党委
2017年4月28日
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八条规定
1、严格上下班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准时上下班;
2、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因工作离开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
3、规范文明行为。接、拨电话要互致问候,礼貌谦恭;接待师生员工要起立问候、致意;
4、严肃会议纪律。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掉或调成振动状态,不得随便进出或接听电话;
5、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办公室内要朴素、整洁、卫生,体现文明、文化气息,实行挂牌服务;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室)禁止吸烟;
6、严禁铺张浪费。节约水、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根据需要,合理开、关计算机和饮水机等电器;节约办公耗材;
7、严格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首次接待者要负责引导、转接或上报,完善工作记录和反馈制度;
8、严格办事程序。明确职责,规范办事流程,及时更新网站,公开相关制度、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