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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7年08月28日 08:4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安[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7年安全工作总体安排,制定了我校2017年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保障、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和谐。

二、时间步骤

按照省教育厅安排和学校实际情况,安全大检查从8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自查整改阶段(8月11日到8月31日)。校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动员会,动员全员参与本次行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利用好“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发挥各单位网格安全员、网格责任人的作用,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真正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梳理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的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办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到10月31日)。校属各单位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到位。

三、检查内容和责任落实

校属各单位根据《燕山大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和《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责任分解表》相关文件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监管部门、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人、直接责任人职责。重点安全检查内容和责任落实如下:

1、校园(含幼儿园,下同)基础设施。校舍围墙、校园内的雨水管道、建筑避雷设施、供水系统、清水泵房和开水炉、电力高压设备等设备设施情况。(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2、技防、消防安全。校园安监系统检修检测、重点建筑物的消防检测和电气检测、全校灭火器、消防水带、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施的检修和更换、校舍及教学楼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缺失、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校内商户经营摊点的用电、学生宿舍用电等情况。(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后勤集团、学生工作处、各学院等

3、教学、科研、实习实训。教育教学及实验设施设备、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种设备、射线装置、高温仪器设备(电器)和教学实验设备用电的管理、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等情况。(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各学院等

4、食品卫生。学校食堂及餐饮经营网点环境卫生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5、校园交通。校内交通设施、交通标示、校内停车区域规划、校园交通秩序、车辆进出校园管理、校园内“三无”机动车治理、学校内“黑车”非法营运治理、对学生提供交通服务的学校自有车辆的安全管理等情况。(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后勤集团

6、网站和信息系统。学校各级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信息技术中心、校属相关单位

7、安全教育。针对师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以及预防聚众性活动拥挤踩踏、避灾避险、防盗、防毒、防传销、防诈骗、校园网贷安全教育和管理等情况;重大活动、节假日、开学和迎新等重要时期和时间节点的安全工作部署和安全教育等情况。(责任单位:宣传部、信息技术中心、安全工作处、工会、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等

8、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师生员工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师生反映强烈的诉求、各类信访问题等排查、化解情况。(责任单位:校办、校属相关单位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学生工作处、里仁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等将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活动总结(文字和照片)于10月15日前报安全工作处,邮箱:bwc@ysu.edu.cn。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4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迎新期间校园交通及停车管理有关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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