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校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规定》和《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贯范围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各党政群团机构、教学机构、科研教辅机构、校属企业等科级(含下设机构干部)及以上党政干部。
二、工作要求和目标
学校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规定》和《实施细则》宣贯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实施细则》全面贯彻了中央《规定》精神,坚持从严、从实、从细,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化,提出了量化具体的要求,是我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对此,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扎实落实《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宣贯工作要求。
通过宣传贯彻《规定》和《实施细则》,适时修订《燕山大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范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为业务范围学校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的意识,提高我校安全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领导机构
成立燕山大学宣贯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孟卫东 刘宏民
副组长:谢延安、黄晟
成 员:盛婉玉、孔祥东、张福成、李榕、赵永生、王宝诚、赵丁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王昕
成 员:李洪波、蔡大勇、仵凤清、胡铁巍、李曦达、张明莉、严书亭、王昕、杨帆、张文超、赫连华巍、张力、贾晓光
四、宣贯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五、宣贯方式
(一)组织专题学习
宣传部要将《规定》和《实施细则》内容纳入学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计划(9月底前完成),各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进行专题学习研究(10月底前完成)。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地对《规定》和《实施细则》进行传达学习。要结合实际学,结合分管工作和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积极尽责。
(二)开展宣讲解读活动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学校重点单位专题宣贯会议(9月底前完成),学习、解读《规定》和《实施细则》,对宣贯工作进一步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安全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和所辖工作领域开展《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宣贯会议、宣传和培训(10月初开始11月底前完成)。
(三)纳入领导干部培训
组织部将《规定》和《实施细则》纳入2018秋季学期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内容(11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全方位的宣传
宣传部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在全校范围内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各安全监管部门和以上宣贯责任单位要于9月25日前向安全工作处报送宣贯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总体工作情况(包含文字总结、宣传资料图片、培训照片等)。
联系人:郝慧莹、陈徽 8074785
邮箱:bwc@ysu.edu.cn
燕山大学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的通知
2、《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3、《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