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我校建筑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建筑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1、2022年5月10日至25日,校属各单位自查。
2、2022年5月25日至6月15日,学校相关部门对排查上报的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二、排查整治范围
校园内所有投入使用建筑物、临建房屋和在建房屋,重点包含以下范围:
1、学校办公、教学、实验、科研场所、文体活动等用房,师生公寓、图书馆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建筑。
2、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3、餐饮服务、商业服务、快递服务等经营用房。
4、在建房屋和建筑工地、校内办公与生产经营使用的临建板房。
三、排查整治的内容
1、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包括楼面堆物明显超载,拆改墙、梁、柱等承重构件等。
2、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包括房屋整体沉降倾斜,屋面塌陷变形,墙体开裂变形,楼面开裂变形等。
3、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包括堵塞消防通道,停用消防设施,防火隔离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等。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对所使用、管理的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应急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请各单位于5月27日前将《燕山大学(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见附件)word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PDF扫描件发至安全工作处邮箱。
联系人:史悦军
联系电话:8364119
电子邮箱:aqgzc@ysu.edu.cn
附件:燕山大学(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