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委传【202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安【2022】12号)要求,学校研究制定了《燕山大学2022年度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统筹安全和发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0日
燕山大学2022年度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委传【202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安【2022】12号)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落实安全生产 “十五条”硬措施,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夯实校园安防硬件基础、有效治理周边治安环境、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做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风险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坚决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保障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以安全和谐的教育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一)交通安全。健全校内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驾驶车辆,严禁出现在校园内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建立校内通勤车安全监督举报制度,向师生公布举报电话;完善校园交通基础设施,依据校园道路状况,合理设置校园交通标志、道路标线及减速装置,在重点路口安装路口反光镜,在事故易发路段增设道路减速带、隔离栏等交通设施,规划增加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车位;学生开学返校、放假离校期间积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非法违规运营车辆。
(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安全工作处)
(二)食品安全。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等制度情况。严禁购买使用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确保冷链食品正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违规经营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
(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三)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以校园建筑规划建设、消防审核验收、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标识以及教学楼、学生宿舍疏散通道、室内外电线私拉乱接、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师生宿舍电器使用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日常巡查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特别注意排查学生宿舍超员、违规改建学生宿舍、学生宿舍楼底层有对外出租商户经营、违规改建实验室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四)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定实验室、机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一图一表”,完善管理台账。认真评估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系,明确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跟踪监管落实到人;加强实验室等重点危化品区域管理,配齐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加强实验室师生、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责任单位: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五)设施设备及周边安全。重点排查整治供暖、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定期对校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排查整治学校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隐患。
(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安全工作处)
(六)“三防”安全。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完善物防设施,配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自卫喷雾剂、钢叉等必要的防卫器械,保安员须持械上岗;健全门卫值守和校园巡查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监管力度,严防无关人员和携带非教学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
(七)安全教育。利用开学初、节假日及寒暑假前夕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突出防溺水、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校园贷”、防范传销等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里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安全工作处)
三、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结束。各单位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按照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步骤扎实推进、有序组织。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拟定自查清单,安排专人实施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或需学校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建立隐患台账,协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二)学校抽查。根据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学校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实地检查抽查。对因自查不到位、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引发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对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学校安全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调度、推动落实等,由安全工作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燕山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加强问题整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深入彻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解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统计报送。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报送《重大安全隐患清单》(附件),安全工作处汇总统计并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定期总结经验做法,于6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刘舒
联系电话:8074785
电子邮箱:aqgzc@ysu.edu.cn
附件: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附件:
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隐患类型 |
隐患具体内容 |
整改时限 |
整改进展 |
是否完成整改 |
检查人员 |
整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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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备注:隐患类型包括:交通安全、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周边安全、保安配备、一键报警、门卫物防器械、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