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清单>的通知》(冀教安【2021】22号)要求,为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将《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
学校要将此《清单》做为安全检查的依据,请各相关单位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开展自查,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强化人员培训,加强隐患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今后,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清单》内容对所负责业务领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
附件: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清单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