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冀教安函【2024】76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
9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并决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条例》是河北省第一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河北省平安建设的重要依据和法治指南,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平安校园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最新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条例》内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校园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责任担当,多措并举推动《条例》学习宣传
《条例》全文已发布在安全工作处网站“政策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栏目,各单位可自行下载组织学习。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微博、宣传展板、条幅等媒体平台和宣传载体,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条例》的有关内容,广泛深入细致开展宣传,推动宣传全面覆盖。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见效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宣贯工作全面负责,将其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推动落实,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见效。要结合本单位或所负责业务领域工作实际,组织宣讲活动,开展《条例》宣传,宣讲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易于理解,便于掌握。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的现场照片、参加人数、举行场次等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归纳入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安全工作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