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与涉密科研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四、检查督办校内各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负责学校“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全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六、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八、负责受理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九、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十、负责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对岗位人员进行监督、考核、业务指导等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