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服务指南>>正文

新生户口落户注意事项(辅导员版)

2014年08月26日 11:03  点击:[]

各学院(系):

为了共同做好今年的新生户口落户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制定以下新生户口落户注意事项,请按相关要求做好新生户口迁入事宜。

1、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须保证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出原因应填写为:“大中专招生”或者“大学以上招生”;

(2)《户口迁移证》的备注栏上必须填写身高、血型,如若没有,可自行用铅笔备注;

(3)《户口迁移证》上的迁移地址应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169号,或河北省秦皇岛市燕山大学;

(4)《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和出生地一栏应填写到xx省xx市或者xx省xx县,如若不全,自行填补,更不能为空白,否则不予落户;

(5)《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如有涂改、变更,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落户。

2、新生入学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丢失需在原居住地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其《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号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退回原籍确认号码,做出更正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再交回学校落户,否则不予在校落户。

3、新生落户须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按身份证大小规格剪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处,由新生本人在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时交给学院辅导员老师,同时交纳《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无须剪裁),并在《户口迁移证》的下面注明本人在秦皇岛使用的手机号码。

4、辅导员老师在新生报到时收齐《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按照上述要求,检查《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准确无误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里仁学院截止日期为9月12日,其他各学院截止日期为9月19日。)

5、保卫处政保户籍科电话:8074785,联系人:户籍员刘舒。

                                              保卫处

                                          2014年8月26日

上一条:毕业生户口迁出的办理程序 下一条:无违法违纪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