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市出入境管理处出具恢复户口通知书。
2.本人书面申请。
3.入户人员护照原件复印件。
4.本人来派出所现场采集电子版相片,并出具一张近期相片(底色不限)。
5.若本市迁出的派出所出具迁出注销证明信。
6.拟落户地房本原件及复印件。
7.由派出所受理打印补录人员信息审批表两份,派出所所长签字,盖户籍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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