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当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原料的质量,使用新鲜合格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当洗净,水池应按洗肉池、洗菜池、水产池、禽蛋池等分开使用。
3.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原料应按成品、半成品、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加工为成品后,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5.食品在烹制后,需要较长时间晾凉的,在晾凉过程中,应加用防尘、防蝇等设施。
6.餐厅必须坚持当餐加工,剩餐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二次加热时,要确保产品的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7.每餐必须坚持成品验收制度,专人负责,有记录,以备查验。
8.食品安全加工制作及售卖过程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规范,实行明码标价、名实相符,严格留样制度,不得加工、制售凉菜、冷荤。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应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2.餐厅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3.餐厅灶台人员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
4.每天收尾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加工、烹调食品使用机械设备时,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然后才能使用。
2.在操作机械设备时,严禁在运转时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在机械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3.在机械设备操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源、开关部位,清洗时,应先将设备双断电,方可清洗,在清洗过程中,禁止用水直接冲洗电机、开关部位。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