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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关于重申加强校内大型活动管理的通知(2018年4月)

2019年03月11日 11:33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校内大型活动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开展,必须符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规定,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2.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承办)单位对活动的安全和内容负责,主办(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处对学校主办(承办)的重大活动的安全负责。

3.大型活动实行逐级申报、分类审核和备案制度。校内主办(承办)单位应当填写《燕山大学大型活动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在有关单位进行分类审核通过后向校长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长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和备案。

4.规范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应本着“严谨、规范、高效、务实”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执行“事前确认、事中管理、全程备案”的工作步骤。审批通过前,主办(承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活动通知。

5.大型活动出现政治问题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责;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责。

                                   

 

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附件:燕山大学大型活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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