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等管理,切实消除电动车火灾事故隐患,现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18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学校正在结合实际情况对校园内电动车管理问题进行论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189号)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落实燕山大学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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