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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2017年12月26日 08:48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学校2017年春季学期“安全生产月”和秋季学期“安全大检查”成果,促进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秦皇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秦办字(2017)2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方案,要求各单位遵照落实。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意识,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学校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部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面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治理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各种档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我校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从2017年12月25日开始到2018年3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校属各单位在本部门内要广泛宣传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意义和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省、市、学校关于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生中去,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隐患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教学、科研实验、生产实习等各环节的安全培训,使师生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提高防危避险的能力。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月28日)

校属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有效发挥本部门网格责任人和安全员的作用,排查出的隐患要上传至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根据安全责任清单,学校各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具体措施,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期限,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属各单位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形成一系列有效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和相关标准,确保校属各单位和师生员工能够持续落实。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条块结合,对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生产实习、大型活动组织等领域环节开展全覆盖式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校园(含幼儿园,下同)基础设施及施工重点检查校舍围墙、校园内的雨水管道、建筑避雷设施、供水系统、清水泵房和开水炉、电力高压设备等设施设备情况;检查校园维修改造、基建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二)消防。重点检查校园安监系统检修检测、重点建筑物的消防检测和电气检测、全校灭火器、消防水带、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施的检修和更换、校舍及教学楼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缺失、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校内商户经营摊点的用电、学生宿舍用电等情况。(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后勤集团、学生工作处、各学院等

(三)教学、科研、实习实训。重点检查教育教学及实验设施设备、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种设备、射线装置、高温仪器设备(电器)和教学实验设备用电的管理、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等情况。(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各学院等

(四)食品卫生及其生产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餐饮经营网点环境卫生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五)校园交通。重点检查校内交通设施、交通标示、校内停车区域规划、校园交通秩序、车辆进出校园管理、校园内三无机动车治理、学校内黑车非法营运治理、对学生提供交通服务的学校自有车辆的安全管理等情况。(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后勤集团

(六)网站和信息系统。重点检查学校各级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信息技术中心、校属相关单位

(七)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图书馆、机房、教学实验室、食堂、学生公寓、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和安全设施情况;检查大型聚众性活动审批和安保管理、应急预案等情况。(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图书馆后勤集团、安全工作处、工会、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等

(八)安全教育。重点检查针对师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以及、避灾避险、防盗、防滑冰溺水、防毒、防传销、防诈骗、校园网贷安全教育等情况,检查重大活动、节假日、开学和放假离校等重要时期和时间节点的安全工作部署和安全教育等情况。(责任单位:宣传部、信息技术中心、安全工作处、工会、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等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校属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全过程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落实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活动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二)全面覆盖,聚焦重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既要涉及校园各个角落,又要强化重要领域、重点物品的管控;既要面向一线师生的教育引导,又要抓好安全岗位人员的管理规范,切实提高各类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水平。

(三)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校上下 “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处处想安全,时时保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各单位要层层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园网格安全员工作职能,充分利用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生产责任人要树立校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环境。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攻坚行动各个阶段中,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汇总总结,于2018年3月2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364119,邮箱:bwc@ysu.edu.cn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5

上一条:关于学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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