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我校外籍教师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校外籍教师生活与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建立健全燕山大学外籍教师安全保卫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河北省外国专家局冀人发[2008]49号关于印发《外国专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冀教外[2008]28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籍师生管理的紧急通知》及秦皇岛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目前在我校任职的外籍教师。
1.4防范范围
本预案所称外籍教师在燕山大学突发事件是指:与外籍教师有关的,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或国际影响,危及公共安全及稳定的紧急事件。
1.4.1政治、宗教与外交事件:由于敏感的政治、宗教、历史等问题以及我国与外籍教师所在国当前的外交与时局问题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重大事件。
1.4.2人身意外伤亡事件:指由于各类自然灾害、人为的安全事故如火灾、用气、用电不慎出现意外等造成的外籍教师人身伤亡,外籍教师在校园内外与中国公民之间发生冲突如打架、斗殴等造成的意外伤亡,以及自杀未遂、身亡事件等。
1.4.3医疗卫生事件:指外籍教师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其他严重影响外籍教师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以及携带传染病源可能严重影响他人健康的事件。
1.4.4经济安全事件:指重大商业技术秘密泄露、知识产权纠纷、个人财物丢失及失窃等事件。
1.4.5因利益纠纷等引发的外籍教师的群体性事件。
1.4.6其它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1.5工作原则
坚持“外事无小事”、以人为本、属地管理、逐级报告、外事归口管理与协作处理原则。
1.5.1“外事无小事”原则。即时刻保持外事的敏感性,本着对国家和学校的利益与声誉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所有外事事件的潜在影响和后果,最大限度地进行预防、保密、事态与现场控制及预处理工作。
1.5.2以人为本原则。即最大程度地保障燕山大学外籍教师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5.3属地管理原则。即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及时上报秦皇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和所在地安全、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1.5.4逐级报告原则。即凡遇发生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及时进行逐级和归口报告,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不对外界发表任何消息与评论。
1.5.5外事归口管理与协作处理原则。即由学校国际合作处协调校内各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外籍教师的日常安全稳定,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国际合作处主要负责涉及外籍教师的安全工作与突发事件的处置。
2.组织管理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燕山大学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党办(校办)、国际合作处、保卫处、校医院、燕大宾馆等单位的负责人。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燕山大学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及我校有关安全稳定与应急预案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2.3组织与协调
突发事件发生后,燕山大学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有的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各成员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责做好外籍教师突发事件的相应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
3.1突发事件报告人及应急处理责任人
国际合作处负责人为第一报告人,学校主管外事工作的校级领导为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国际合作处、保卫处、燕大宾馆的负责人均为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二责任人。
凡遇发生外籍教师突发事件,燕大宾馆专家公寓要及时上报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
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接到报告后及时分别向主管外事和安全工作的校级领导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报告,然后由学校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教育厅、省外事办公室、省外国专家局报告。
对与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外籍教师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2报告方式
外籍教师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外籍教师突发事件的类型、时间、地点、人员数量与伤亡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初步情况。初报一般由事件的发现人直接向其部门主管领导报告,然后由其主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部门或领导报告。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学校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等统一集中报告。所有续报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均由学校统一上报。
3.3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发生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3.1政治、宗教与外交事件处置
(1)由于敏感的政治、宗教、历史问题而引发的外籍教师冲突事件,专家公寓的当值人员要及时报告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同时对冲突双方进行适当劝解以控制局面。
(2)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同时立即派人抵达事故现场,相关部门应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尽量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平息冲突。
(3)在冲突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学校要依序向当地和省级公安、教育、外籍专家、外事、安全、宗教等部门汇报,尽快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
(4)暂时无法平息且影响重大的政治、宗教与外交突发事件,公安、外事部门应及时与受伤(害)人员所在国驻华使馆联系、通报情况并进行交涉。
3.3.2人身意外伤亡事件的处置
(1)专家公寓的当值人员立即报告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然后控制和保护现场,尽量对受伤(害)人员给予力所能及的施救,如拨打120、110电话,止血,断电,灭火,护卫伤者等。
(2)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同时立即派人抵达事故现场,采取救助、求援、控制等先期处置措施。
(3)国际合作处及时向学校报告。情况严重的,有关部门应迅速派人到场,研究对策,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4)发生外籍教师人身伤亡的,公安、外事部门应及时与其亲属和所在国驻华使馆取得联系,通告情况。
(5)因突发事件而死亡的外国人尸体移运出境前,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3.3.3医疗卫生事件的处置
(1)专家公寓的当值人员立即报告国际合作处和校医院,同时尽量对受伤(害)人员给予力所能及的救助。
(2)国际合作处在校医院的协助下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入附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办理相关治疗手续。情况严重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及时转院治疗。
(3)国际合作处先行垫付诊疗所需费用,待情况稳定或事情处理有了阶段性的结果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保险公司或其他责任人支付相关费用及已垫付的费用。
(4)国际合作处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严重的,有关部门应迅速派人到场,研究对策,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5)外籍教师被诊断为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性疾病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启动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并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医学隔离措施;外籍教师被诊断为疑似食物中毒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启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6)外籍教师被诊断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和禁止入境的传染病时,医疗机构除了及时启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外,还应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
3.3.4涉及治安事件的处置
(1)外籍教师的责任人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
(2)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派人于第一时间抵达事发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公安部门。
(3)外籍教师发生受伤等情况的,国际合作处协助公安部门及时将其送往附近的医疗机构。
(4)国际合作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情况严重的,有关部门应迅速派人到场,协助公安部门妥善处置。
3.3.5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
对涉及经济安全的重大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国际合作处应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承诺妥善处置。
4.信息通报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新闻发布的相关规定,国际合作处统一负责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
未经燕山大学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信息(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经授权对外发布的信息除外)。
5.保障措施
5.1落实责任,健全制度
外籍教师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重视其在校工作期间的政治、安全、健康、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并切实担负起责任。国际合作处要不断商讨与完善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与保卫处、校医院、燕大宾馆等保持经常性的协调,并严格执行。
5.2强化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所有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要积极向外籍教师宣传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外籍教师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5.3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
相关部门要公布本部门的办公电话和应急联系方式,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当值人员保持手机全天候24小时开机,保证外籍教师出现突发事件时,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渠道畅通,并能够做出快速反应。
燕大宾馆要建立健全专家公寓的消防、监控设施,合理安排值班(尤其是夜班),严格执行值班与来客登记制度,以保证出现意外情况时有据可查,切实保障外籍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
6.奖励及责任追究
6.1奖励
对于出色完成外籍教师安全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在防止外籍教师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者在应急处置中做出成绩、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并且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6.2责任追究
对于在外籍教师安全稳定工作中领导不力、责任和措施不到位,或在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发生不按规定报告和通报外籍教师突发事件情况的,或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工作、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调整外事主管领导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时,本预案的领导小组成员做相应的调整。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