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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处)燕山大学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017年12月)

2019年03月11日 15:21  点击:[]

为提高处置校园内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局面和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燕山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反恐维稳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应对、防治结合、主动打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反恐怖暴力机制和措施,落实学校反恐怖暴力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负直接责任,安全工作处是具体责任单位)。加强突发恐怖暴力事 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构建反恐防范长效机制,及时、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在以保护和抢救师生员工生命为第一处置原则的前提下,保证学校和师生员工的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在燕山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安全工作处,总指挥为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安全工作处处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具体执行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园内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恐怖暴力事件时,判明恐怖暴力事件的性质, 决定启动反恐怖暴力工作程序, 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政策、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支持;根据需要召开干部、教师和学生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统一思想;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请示报告;研究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恐怖暴力事件应对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在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令下,具体负责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沟通、组织指挥工作。负责事件发生后宣布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挥专项工作组展开行动,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善后处理、信息报送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等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安全保卫组、教育疏导组、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外事工作组等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在指挥部的指令下,根据其职责开展工作。

1.安全保卫组:工作组设在安全工作处。组长由安全工作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工作处副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第一时间组织安保人员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控制,并及时拨打110、120或119等待救援,组织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校外人员进校滋事;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和案件侦破。

2.教育疏导组:涉及危害学生的恐怖暴力事件,工作组设在学生工作处,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校团委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协助安全工作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协助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做好突发恐怖暴力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工作。涉及危害里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恐怖暴力事件,分别由里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疏导。涉及危害教职员工的恐怖暴力事件由中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教育疏导。

3.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工作组设在党委宣传部,组长由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突生恐怖暴力事件后的舆情信息监控;利用校内宣传媒体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校外媒体的联系、接待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授权做好突发恐怖暴力事件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

4.后勤保障组:工作组设在后勤集团,组长由后勤集团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计划财务处处长、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提供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食宿等保障;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请求医疗救援、协调伤病员转移等事宜。

5.外事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国际合作处,组长由国际合作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国际合作处副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妥善处理突发恐怖暴力事件期间与外籍人员有关的事宜,保持与政府外事部门、有关国家驻华外交机构的联系。

四、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一旦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口头上报,2小时内书面上报。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3.保护生命第一。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员工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事件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在施救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提供处理依据。

五、应急处置

(一)启动程序

一旦掌握恐怖事件征兆或突发恐怖暴力事件时,事发部门和现场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

1.安全保卫组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安保人员携带防暴器械,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2.根据报警描述或事件现场状况,值班安保干部一方面组织指挥安保人员进一步现场控制,进行人员救护和疏散、校内交通管制,拨打110、120或119等待救援,安排安保人员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并向安全保卫组组长汇报具体情况。

3.安全保卫组组长接到汇报后要指示安保人员进一步做好现场处置和救援,即刻赶赴事件现场,并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汇报。

4.指挥部总指挥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预案后,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赶赴事件现场进行指挥,指示指挥部通知各专项工作组组长赶赴事件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内相应工作。

5.安全保卫组和发生事件单位配合公安机关对恐怖暴力事件进行控制或消除,后勤保障组开展人员救护或疏散,调集相关应急物资,保障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和食宿等有效运行。

6.信息联络与宣传组、教育疏导组迅速启动舆情监控工作,掌握突发恐怖暴力事件时及之后的师生员工思想动态;教育疏导组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舆论引导。

7.外事工作组掌握突发恐怖暴力事件时及之后的外籍教师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舆论引导工作;事件如有涉及外籍师生,要及时按相关规定向政府外事部门报告,并立即与有关国家驻华外交机构取得联系。

8.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在进一步核实情况、掌握事实后,第一时间指示党委办公室和安全工作处向河北省教育厅、秦皇岛市相关部门电话汇报,在核实事件情况的基础上,事件发生2小时内,再上报书面材料。

9.善后恢复工作处理。事件平息后,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二)具体事件的处置办法

1.暴力类

(1)发生恐怖暴力事件时,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巧妙掩护师生员工迅速撤离,尽一切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应以宣传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管制,以抢救伤员为主。

(2)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当即擒获;不具备擒获条件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暴力行为,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3)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2.爆炸物品类

(1)如发现不明爆炸物,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安全工作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2)做好警戒工作,严禁人员进出。

(3)报告公安机关,请求派人排爆并协助其工作。

(4)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

(5)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3.投毒类

(1)如发现是邮寄毒品,应立即向安全工作处报告,同时将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集中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2)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并立即向安全工作处报告,报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3)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防止毒源蔓延,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4)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4.纵火类

(1)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扑救灭火,对现场被困人员进行疏散,转移重要财物,同时拨打“119” 电话报警。

(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学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

(4)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六、恐怖暴力事件善后工作

1.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后,除国家规定保密的外,应按照新闻发布的原则、程序和规范,及时向师生员工或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对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恐怖事件信息以及国家机关作出的应急工作指示、决定、命令,必须及时通过媒体公开。

2.如遇媒体记者到现场采访,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由信息联络与宣传工作组统一协调。

3.确认恐怖事件已经控制和消除,普查事件造成的损失后上报领导小组

4.领导小组根据恐怖事件的危害程度决定复课或休课。

5.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和损坏现场的恢复工作。

6.查明事件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日常防范措施

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宣传全面参与反恐防范的理念,树立“反恐防范,全面参与,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员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学、生物恐怖事件的自救、互救以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加强值班、门卫和巡逻工作;加强出入校园人员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管理;加强食堂、水、电、学生公寓等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运用各种手段搜集信息情报,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八、本预案由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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