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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防火与动火作业管理的安全提示

2026年04月14日 17:50  点击:[]

老师们、同学们:

春季气温回升、气候干燥多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筑牢学校消防安全防线,同时规范动火作业审批管理,现就有关安全提示如下:

一、明火管理方面

1.严禁在校园内乱扔烟头,严禁使用明火焚烧荒草、树叶、树枝、柳絮、垃圾等杂物。

2.校园内学生公寓、实验室、办公楼、教学楼等,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蚊香、艾灸等具有燃烧性质的明火。

二、用电管理方面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毯、电煮锅等)。

2.手机、平板和电脑等电器充满电后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避免过充;不得将充电器长期插在插座上空载;使用合格的充电宝和具有蓄电功能的台灯。

3.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严禁电动车停放在楼道、楼梯间内,严禁飞线充电。

三、动火作业管理方面

《燕山大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燕大安发〔2026〕1号)文件目前已发布。如需动火作业,须提前通过一网通办向安全工作处提交动火作业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前须清理周边可燃物,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室外动火作业。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共同构建平安校园。

安全工作处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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