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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安全隐患排查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29日 11:05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13年6月26日学校出台《燕山大学安全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燕大校字[2013]100号)并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全校在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中,共排查收集信息122项,除维修项目,共涉及安全隐患项目45项。通过各单位自查自改、学校整改落实,至现阶段,涉及项目大部分整改完毕。

根据省教育厅、省安监局冀教安[2013]42号文件和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大检查的有关精神,结合省教育厅、省安监局针对“10.22”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第一轮突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决定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认、整改及责任落实工作。

一、安全隐患排查确认的单位及职责划分

1、校属中层党群、行政部门,各学院及所属实验室和计算机房,产业集团,宾馆,幼儿园,校医院;

2、校内的经营网点的排查确认由签订承包租赁合同部门负责落实;

3、学生公寓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等现象由相关学院负责排查落实;

4、楼宇内部安全隐患排查由使用单位和后勤管理处分别排查落实。

二、排查确认消除安全隐患范围

1、中层单位是否落实层层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根据工作职责落实排查人、整改责任人;

2、消防安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诸如是否存在安全出口上锁、将杂物堆放在疏散通道、电动车和自行车摆放在疏散通道等现象)、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灯是否完好,灭火器材是否有缺失损坏,消防供水系统是否水压充足,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

3、用电安全。是否有私接乱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等现象;

4、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加强对食堂及商业经营网点、小摊点的管理;

5、排查中确认的其他安全隐患。

三、安全隐患排查确认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安全工作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认真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确认及整改工作。在安全隐患排查确认工作中要根据工作职责和排查范围,逐层落实排查人,并随时备查。经排查确认的安全隐患,属于自改项目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需其他部门整改的项目,要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由保卫处统计汇总后转交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四、安全隐患排查确认信息报送

根据排查信息,填写《燕山大学2013年安全隐患排查范围登记汇总表》(附件1)、《燕山大学2013年安全隐患排查确认明细表》(附件2)。

请各单位于12月8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确认工作,并务必于12月9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交保卫处安全技术科(东校区世纪楼东侧平房2204),电子版发送至bwc@ysu.edu.cn,联系人:史悦军,联系电话:8074681。

燕山大学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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