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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09日 10:33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20年12月30日大连某高校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一名学生身亡;9月5日北京某高校一名研究生刚报到3天,在学校内惨遭一辆快递货车撞倒碾压,后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事故惨痛,令人惋惜。秋季开学,老生返校、新生入学,校园人口剧增,除教职工日常通勤车辆,目前还有较多的后勤服务、基建施工、快递运送车辆进出和穿行校园,校园交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风险加剧。为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保障校园交通安全,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把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纳入师生员工教育的各个环节,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宣传橱窗等形式,结合学校日常教育和各类重大活动,加大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

后勤服务中心、产业集团、校园规划建设中心要落实对校内通勤车、经营商户、餐饮服务、物资配送、快递运送、基建修缮等相关车辆驾驶人员的监管及教育职责,要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承诺书,并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二、文明出行,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骑行人员和行人都要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机动车在校园道路上严禁超速、不按道路标线行驶、逆行;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强行通过;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带、楼宇出入口、消防通道、道路路口、车辆与人员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或区域停放车辆。

非机动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骑车时使用手机、相互追逐、急转猛拐、双手脱把、攀扶其他车辆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行人应走人行道,没有划定人行道的道路应靠道路右侧通行;严禁校园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坐卧、嬉闹、打球等影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内道路堆放杂物或举办活动,不得擅自挪动、遮拦、占用交通设施。

三、严格管理,综合治理违规行为

安全工作处对驶进限制停车区域、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及草坪上停放的车辆(含非机动车)或道路上堆放杂物行为会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人并进行教育督促改正。经告知后对拒不服从管理或屡教不改者将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机动车或杂物以无主物品处理,对机动车列入门禁系统黑名单,限制进入校园;对相关违规人员将通报所在单位,由其单位进行教育和处置,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交管部门处理。

交通安全是永恒的话题,若没有交通安全意识很容易给自己或他人带来生命之忧,所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每个人都必须重视。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党政同管、分级负责”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坚决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坚决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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