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岁末年初及“全国两会”、省两会期间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冀教安函〔2025〕4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此次专项行动旨在集中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聚焦重点,全面落实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学校实际,专项行动期间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主体责任自查自纠(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燕山大学安全管理规定》(燕大校字〔2014〕6号)和《燕山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燕大党字〔2019〕9号)等学校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 制度评估与完善(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 对所负责业务领域或管理场所现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评估,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有效管用。
3. 风险辨识与清单管理(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根据学校双控机制建设统筹部署和要求,在之前工作基础上全面系统开展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清单和相应的防控措施清单,实现动态更新管理。
4. 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长期坚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燕山大学2025年校园消防安全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第一时间向业务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5. 深化安全宣传教育(长期坚持):针对师生全面系统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网贷、防邪教、防恐怖暴力、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酗酒、防食物中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相关部门对后勤服务保障、基建施工、快递配送等流动人员要开展治安、交通等法治教育;后勤管理部门要对楼宇管理、餐饮、经营服务、动力保障等重要岗位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增强其突发失火、燃气泄漏、食物中毒、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有计划的每月观看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并适时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强化要求,务求实效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部署、亲自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 严格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实行闭环管理。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严密防范措施,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 强化监督问责: 学校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信息报送要求
请各基层党委、安全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工作,按要求填报《燕山大学“百日攻坚”专项整改问题清单》(附件1)。上述材料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将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分别于2026年1月4日、2月1日、3月1日前,报送至学校安全工作处邮箱:xiaofang@ysu.edu.cn,联系电话:0335-8364119。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