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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16年10月)

2019年01月04日 09:28  点击:[]

燕大校字【2016】213号

一、总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燕山大学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燕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二)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学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是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小组。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院长负责指挥、协调,具体成员由学院确定。

第六条 各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实验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具体成员由实验室内部确定。

第七条 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为:负责检查督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工作;负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成立专家小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二)各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职责为:根据自身专业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与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接受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领导。

(三)各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为:积极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实验室主任、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情况。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必须同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迅速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第八条 在事故处理阶段,各级机构成员如因身体状况或出差等情况无法现场履行职责的,应及时指定临时负责人代替履行本职工作。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等级

第九条 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安全事故分为A级事故、B 级事故和C级事故。具体分类标准为:

(一)A级事故: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级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B级事故通常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轻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三)C级事故:指事态微弱,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院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院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C级事故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小。

四、应急响应

第十条 实验室应急处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类各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 实验室值班人员、安全员、实验室相关成员以及其他人员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事件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事件或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三)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

报告的流程为:

(一)A级事故:发生A 级事故后应报110、119(有人员受伤须同时报120),同时报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机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二)B级事故:发生B级事故后应报本实验室应急救援小组和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汇报。

(三)C级事故:发生C级事故后应报本实验室应急救援小组;实验室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

五、部分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传播应急处置

(一)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接到传播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传播事故进行确认,并对传播的病原体性质及扩散范围进行充分评估。

(二)立即封存致病性__________病原微生物标本,防止微生物扩散。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留取本底血清或相关标本。

(四)对造成污染的工作环境及污染物进行消毒。

(五)配合医院等有关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第十三条 试剂操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实验操作人员要充分了解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毒害性、防护措施及特殊情况的处置办法,如出现此类安全事故,实验室只能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轻微、简单处理,仍需尽快就医治疗。

(一)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二)强酸腐蚀。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溅入眼内,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三)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

(四)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五)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 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六)误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和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金属外壳的仪器设备要有充分的接地保护,如仪器设备漏电导致人员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治疗。

(二)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第十五条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一)实验室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规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二)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学院领导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实验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干部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第十六条 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一)实验室发生污染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尽快通知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救助受伤人员,尽可能防止污染区扩散。

(二)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现场,指导相关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如发现事故难以控制,要尽快通知分管院长,并请求相关部门援助。

(三)发生事故的学院领导应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组织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处置方法科学有效。

六、应急响应的终止

第十七条 在突发安全事故得到彻底控制,经突发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确定,终止应急状态。

七、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

第十九条 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

第二十条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八、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保障

第二十一条 通信保障。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作好记录,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无阻。实验室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 小时开通。

第二十二条 技术保障。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监测与预警方面的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 预案管理。应急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重大事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完善修订。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负责解释。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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