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成立燕山大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园长
副 组 长:分园园长
成 员:后勤主任、教学主任、办公室人员、食堂班长、各班班长、保安人员
组织原则: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负责本部门安全具体工作的实施,要根据幼儿园每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做好所分管部门安全的组织和落实,做到工作扎实,细致入微,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形成由总园长、分园长、分管领导、教师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努力创造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良好育人环境,确保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活动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去,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特制定会议制度。
1.各类会议:
(1)领导班子安全工作会议
每月幼儿园召开一次由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专门研究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小结会,学习贯彻上级文件、会议、指示精神,确定阶段性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安全措施,整改安全隐患,做好相关记录。
(2)教师安全工作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各班教师汇报安全工作会议,由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进行,主要议题是听取各教师及时反馈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并研讨下一步思路、方案。加强对教师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教师科学、合理、有效的进行班级安全管理的能力,做好相关记录。
(3)学年初安全教育(宣传)大会
每学年开学初(3月、9月)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大会,有主管领导组织进行,总结上一学年的安全工作情况,并做出新学年安全工作计划;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每年三月举行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仪式,全体教职工现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工作承诺书。
2.会议相关要求:
(1)各种会议召开之前,召集会议者应将会议的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有关人员。
(2)严格掌握会议时间,准时开会,做到不拖延或无故取消会议。
(3)参加会议人员要保持良好会风,集中精力听会,并做好必要的会议记录。
(4)执行签到规定,到会者必须在制定的签到表上签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后要及时找主管领导领会会议精神。
(5)做好会议记录,保存会议讲稿。
三、安全工作检查及整改制度
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是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
1.确定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负责人,制定排查具体措施。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做好报告记录。
3.主管领导对安全隐患进行实地检查,并及时组织排除。
4.对不能及时排除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园长,并做好防范措施。
5.根据隐患程度,园所做出处理,或限期完成或上报主管部门,并做好资料存档。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幼儿园每学期都要对教职工及相关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工作计划之中。
1.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为培训重点内容。
2.定期对教师及保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3.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安全工作会议,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将依照幼儿园常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参会人员都要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
4.每月各部门安全责任人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安全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培训安全知识。
5.幼儿园应有一套完整的安全培训资料,再根据时下情况进行调整,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应安排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主题活动,在游戏活动中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
6.幼儿园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详细周密部署。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8.幼儿园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安全领导小组要抓住实际,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教师和幼儿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学期末,幼儿园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人员。
五、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确保我园正常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维护园纪园规,保障师生安全,重视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长是幼儿园第一责任人,各班班长是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
2.认真执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检查和防范措施,每月考核一次,若没有违纪情况和检查次数、时间、人员到位,可获安全责任奖。
3.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者,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幼儿园将给予特别嘉奖。
4.安全防范检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责任奖,考核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5.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扣除安全奖,事件较为严重的还将扣除年终奖,并实行“一票否决”,当事班组和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发生重大事故,召开现场会议,分析情况,做好善后工作。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7.发生重大事故,追究各部门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是幼儿,除追究幼儿责任外,幼儿所在班级的教师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六、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后勤主任或园长报告。
2.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登记备案,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打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值班人员要向幼儿园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4.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5.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处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1.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员工: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4)教师、保育:谁当班,谁负责。
2.责任事故处理程序:
(1)一般幼儿伤害事故,由当班教师协调处理——保健室、后勤处理。
(2)重大幼儿伤害事故,由幼儿园后勤、保健室协调处理——总园长、分园长处理。
(3)幼儿伤害事故影响大,矛盾尖锐或出现群伤、死亡或学校财务丢失等重大安全事故,由园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3.责任追究制:
(1)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幼儿园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幼儿园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2)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防范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3)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对依法治园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园的宣传、学习,造成师幼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5)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6)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7)对幼儿园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8)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9)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10)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安全法,造成事故的。
(11)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12)在园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4.具体责任分工:
(1)幼儿园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园长、分园长负责。直接负责人:后勤主任、教学主任、保健医。具体工作包括:所分管的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幼儿园具体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主任负责。直接责任人:安全员。具体工作:安全预案的制定与实施、隐患的排查与上报维修、组织学习与传达上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及时汇报反馈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检查工作。
(3)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由教学主任负责。直接负责人:教师。具体工作包括:教育教学活动、户外活动、环境创设、物品摆放、幼儿进餐、午睡、喝水、入厕、家长工作等项内容。
(4)保育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主任负责。直接负责人:保育员。具体工作包括:消毒、用品存放、卫生清洁、进餐、打水、配班等工作。
(5)卫生保健工作:由保健医负责。直接责任人:保健医。具体工作包括:晨午检、户外体育锻炼、预防传染病、意外事故等内容。
(6)餐饮工作:由后勤主任负责。直接负责人:炊事员、营养计算员、采购员、库房管理员。具体工作包括:食谱制定、采买、制作、库房管理、进餐等内容。
(7)后勤工作:由后勤主任负责。直接负责人:保安、维修员、保洁。具体工作包括:维修工作、门卫工作、卫生保洁工作等内容。
(8)其他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包括:采购计划整理上报、及时采购、每月伙食整理、招生工作、新生报名、收费、老生续费、退费、全园幼儿及职工考勤、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