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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1年06月02日 10:58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实效,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冀教安[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集中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握新发展理念,统筹好教育发展和学校安全两件大事,绷紧安全发展这根弦,构筑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铜墙铁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对潜在的重大风险挑战的预判,进一步落实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现安全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迈进,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把校园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学校“双一流”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通过网站、宣传栏、微信群、QQ群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预防学生溺水,防范洪水、暴雨、冰雹、泥石流、滑坡等雨季汛期安全知识;结合单位自身特点,要通过安全教育课、聘请公安、司法等专业人员举办安全知识教育讲座、组织学生收看安全教育宣传片、举行安全专题演讲、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安全知识竞赛、悬挂安全条幅和标语等形式,向广大师生普及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震、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知识;可以结合各自实际,以班级或是年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针对地震、消防、突发事件的避险、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应急避险技能和各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能力。

三、持续加强排查,巩固整治成果

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与“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人员培训,防范电信诈骗、防范“校园贷”、防范误入传销,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周边安全、“三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把“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的要求全面落实到位。要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对所负责业务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动态排查辨识,确保及时发现、高效整改;要注重总结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大力宣传推广成熟的经验做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走深走实。各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所负责业务领域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提高检查效果和发现问题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安全监管部门和二级党委请于6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表格报送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舒,8074785

电子邮箱:bwc@ysu.edu.cn

附件:燕山大学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日

上一条:燕山大学关于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应急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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