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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2022年11月03日 09:41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22年11月为全国消防宣传月,为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份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宣传展板、条幅、电视台、广播等校内媒体平台和宣传载体,宣传消防知识,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氛围,积极引导师生关注消防安全。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各单位可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以集中学习、主题班会、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针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各单位要积极推广“全民学消防”活动,发动全校师生员工登录“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在线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安全工作处继续开设“消防微课堂”,重点对各单位安全员、实验室管理人员、楼宇管理员、食堂以及经营场所工作人员等群体开展教育培训。

3、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加强演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宿舍楼宇、实验室、食堂、经营场所和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监管或管理单位要至少组织一次现场或模拟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使师生学会报火警,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程序,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和逃生技能。

4、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改

进入冬季气候寒冷、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季节,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隐患自查自改,重点关注宿舍、实验室、食堂、经营服务场所、图书阅览室、基建施工、消防通道等场所和部位,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危化品存储使用、特种设施设备、电动车以及电瓶的存放和充电等事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或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平台,也是做好校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节点,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开展富有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让消防安全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3、注重实效,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收集活动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形成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今冬明春校园消防安全,以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11月25日前,各安全监管部门和基层党委将活动开展情况(附活动的照片等)电子版发送至安全工作处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史悦军

电话:13833597075

邮箱:aqgzc@ysu.edu.cn。

安全工作处

2022年11月3日

上一条:关于落实《燕山大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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