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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学生办理走读手续的规定(2015年2月)

2019年03月11日 15:13  点击:[]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生走读手续在每学年春季学期末和秋季学期初集中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办理。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本科生:

1)家在秦皇岛市区且距离学校较近,能保障完成学习任务的;

2)身体条件不合适集体住宿生活但又未达到休学条件,有家长陪读的;

3)确实需要到校外住宿的其他情况。

2.研究生需要校外住宿的。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填写《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批

学院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要求、核实学生的宿费状况,对本学期及以前依然欠缴宿费者不得审批。

3.办理退宿

学生到所在公寓管理员处办理退宿后,将管理员签署意见的《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交给学院。

4.学工处备案

学院按照格式要求汇总填写好《学生校外住宿备案登记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学工处备案。电子版表格发送至xsk@ysu.edu.cn信箱。

5.核销住宿费

学工处根据学院返回的《申请审批表》和《备案登记表》,转请财务处为已办理退宿的学生核销本学年的住宿费。各学院需严格核对备案登记表上学生姓名学号,如有错误则住宿费不能核销。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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