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政策法规>>相关部门规定>>正文

(后勤服务中心)经营服务部充电桩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10日 14:22  点击:[]

一、充电桩值班员职责

1.检查充电设施(充电插座、电源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检查充电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及时报修维修,确保正常充电;

3.维护车辆充电和停放秩序;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确保无安全隐患;

4.检查收费设备是否正常,确保师生利益;

5.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卫生是否整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电动车充电的管理,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使用劣质电池、劣质充电器和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严禁使用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2.电动车要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完毕及时拔掉充电器,以防长时间充电引发安全事故,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不要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自行车充电。

3.充电的具体操作方法:车辆停靠妥当,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4.使用配置相符的充电器,严禁充电器混用,严禁使用无散热装置或散热装置损坏的充电器;充电时严禁充电器上方放置易燃物或把充电器放置在坐垫、护膝、挡风被等易燃物上,违者后果自负。

5.严禁使用损坏的电池或充电器,如果发生损硬 一定要到正规店铺购买

合规电池和相匹配的充电器,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高温天气待车子及电池温度降下来后再充电,雨雪天充电时,充电前检查充电器是否进水。

7.在充电处充电时,由于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及其他电动车自身问题或个人原因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从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均由车主负责。

8.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非应急情况下严禁随意动用。

9.做到文明充电,充电实行一车一插座,严禁使用多功能转换器进行充电,杜绝一座多充现象。

10.充电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拨打电话8077941,紧急情况请拨打电话8057079或8079110。

上一条:(后勤服务中心)房产管理部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条:(后勤服务中心)通勤车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关闭